"一带一路"倡议涵盖地理范围广泛,各国在国内税法体系、税收协定网络、税法文化背景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相关投资项目往往投资期限长,融资复杂,合理有效地解决跨国税收争端就显得尤为重要。中国现有的跨国税收争端解决机制主要是相互协商机制,不能充分满足"一带一路"税收争端解决的要求。国际税收仲裁是相互协商机制的延伸和完善。我国可以考虑在未来的税收协定中纳入仲裁程序,甚至在BEPS多边公约下接受强制性仲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