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说文解字》中数见由同一义符参构的一组字被分散归入其他各部的现象。以《说文》从“人”诸字为例,有的归入“人部”,有的据另外一个偏旁归部,有的出现了归部两可的情况。此外,还有的参构字为了“字有所归”而另立一部。分析《说文》人部中的会意字、多形形声字、亦声字的归部理据,不难发现:从“人”诸字基本上遵循着“以类相从”的原则,有些按照“义有所重”归部,少部分囿于《说文》部首制约及其形义特点而只能按照“据形系联”的原则进行归部。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