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初期,在"劳动光荣"的政治舆论引导之下,山东省从舆论宣传、劳模表彰、社会运动等几个方面着手动员,极大地挖掘了女工劳动的力量。与其桴鼓相应的是,针对女工生产所出现的生理局限、文化水平偏低等新问题,省政府根据实情,给予了女工相应的制度保障,终归使其逐渐享受到与男工同等的社会政治、文化生活之权利。然亦应看到,囿于过分强调妇女解放与劳动光荣之间的语义对等,以至于在"大跃进"前后出现忽视女性生理周期等问题,从而带给女性身体与精神的双重伤害。另外,山东城市女工群体主要集中于济南、青岛等省辖市,凸显出城市女性就业地域的不均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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