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阳某污水处理厂原设计规模5×104 m3/d,采用氧化沟工艺,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需提标至地方标准《四川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扩容至7.5×104 m3/d。提标扩建工程在原厂址内改造,尽量利用原有构筑物设备及工艺管线,采用AAO+MBR工艺,将原氧化沟改造为AAO生化池,原二沉池改造为MBR膜池,膜池出水经紫外消毒渠排入沱江。实际运行数据表明,提标扩建后出水水质稳定达到设计出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