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见义勇为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近年来,见义勇为者好心施救反被诬告,因见义勇为行为而使自身遭受损害后无处求偿的情况时有发生。我国2017年通过并施行的《民法总则》中第183条、第184条在保护见义勇为上做出了跨越性的进步。以民法为视角,从见义勇为的概念界定入手,阐述其特征并对其性质进行探讨分析,进而对见义勇为的相关民事法律关系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当前关于见义勇为的相关立法情况,同时借鉴国外的相关立法经验,提出完善见义勇为立法的建议,以期对营造健康有序的法治社会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