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法院作为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技术发展的产物,其跨区集中管辖不仅打破了传统地域为主的审判管辖模式,而且符合"网上案件网上审理"的理念,体现了专门法院审判专业性案件的现实需求。现阶段,互联网法院主要管辖网络民事和行政案件,以及检察机关提起的网络公益诉讼案件共11类,管辖范围可否拓展至网络刑事案件,从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的数据可知,互联网法院作为跨区集中管辖专门法院的典型样本,管辖网络刑事案件既有良性实践场域,又符合审判管辖的诉讼原理。可采取渐进式路径,从部分网络刑事案件逐步拓展至全部案件。第一步以管辖部分网络刑事案件为突破口,即管辖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简单网络刑事案件,且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第二步则可管辖全部网络刑事案件,是否采取线上庭审或线下庭审,则根据案件情况、被告人和被害人意愿等因素综合评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