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中心论”人权观是“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在人权领域的具体体现。“人民中心论”人权观是习近平主席在新时代对党的宗旨的发展和升华,是对当代人权价值内涵的深刻揭示和科学概括。“人民幸福生活就是最大的人权”既是“以人民为中心”的语言表达,也是对国际人权事业发展的科学指引。它全面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规律,回答了人权保障事业为了谁、依靠谁、属于谁的人权根本问题。明确了尊重主权、人民选择、实践验证的发展原则,树立了人类一体、全面推进、平等合作、包容互鉴的当代人权协调发展的新坐标。在思维方法上,“人民中心论”人权观开创性地以人这个权利主体作为基准点,围绕主体对目标属性、价值取向、权利义务、实现路径、保障评判等客体要素进行逻辑统筹、系统整合,实现了人权发展思维的突破创新,为世界人权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指明了正确的前进方向。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