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案情简介]申请人:陈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诉称:申请人于2005年9月到被申请人处工作,并于2007年1月1日与被申请人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申请人于2007年8月怀孕,2008年1月1日被单位告知解除劳动关系。而法律规定怀孕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应该给申请人所有应得的待遇。要求:1.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产期结束。2.补发2008年1至4月份工资。3.补发产期工资及补缴各种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