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乡村社会发展面临着内外部各种问题,乡村公共性缺失、基础设施滞后、村民自治流于形式。乡村振兴即需"治理有效"。传统社会时期,"皇权不下县"成为国家正式权力和社会自治权力的分野,乡村社会依靠乡绅治理实现了有序发展。新时期,面对乡村治理的新困境,重构"乡绅之治"有利于提高村民认同感、重塑村民公共性、营造乡村精神共同体进而实现乡村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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