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课程运行过程中进行课程创生是教师主体性和创造性的体现,是课程本质的内在要求,也是科技发展和教育情境的要求。教师的课程创生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基础,具有主动批判性、目的指向性和全程性等特征,其外延包括教师对国家课程的主动变革和创造、对校本课程的建构和开发以及对经验课程的捕捉与开发三个部分。教师可以通过如下途径实现课程的创生:树立正确的课程意识;正确认识课程创生的目的和意义;不断丰富自己的创生情境经验,提高创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