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对社会保险立法的讨论已有不少,但一些问题尚未引起立法者和学界的关注。社会保险制度一方面要扩大其覆盖面,同时应考虑个体工商户的特殊性,对其实行与一般企业不同的制度。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结构不够合理,基金大量结余,因此,应该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提高社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社会保险立法还应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体制,提高社会监督的权威性和专业性。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