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本土的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英国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了具有自身独立特色的法律教育模式,却被认为是阻碍本国法律人才培养和选拔的主要原因以及理论教育难以突破的重要制约因素。为了根除这一"顽疾",英国法律教育采取了由学徒制向学院制转型的改革措施,以试图打破职业团体在本国法律教育中的垄断地位。根据这一改革构想,当前英国法律教育在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管理机制等方面都呈现出显著变革态势,而这一过程所展现出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也同样值得我们借鉴和思考。

  • 单位
    外交学院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