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司法解释中使用的"家庭成员""近亲属""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等不同表述,导致实践中如何界定相关概念并准确定罪量刑产生争议。正确处理该争议,应当从遵循我国传统习俗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尊重社会发展的现状和促进法律适用统一的层面进行综合考量,同时,借鉴域外刑法以及相关规范,合理把握上述概念的关系:"家庭成员"包含但是不限于"近亲属",但是也不能认为包括整个家族成员。"有共同家庭生活的人员"不应当仅从血缘、亲属关系考虑,而更应从共同生活、抚养、寄居的实际进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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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