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历了四十余年发展后,《民事诉讼法》的完善面临内外双重压力。从内部看,执行程序即将单独立法;从外部看,《民法典》已颁布实施,《公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已审议。内外压力下,《民事诉讼法》需首先从自身作出调整,以实现逻辑自洽和体系的完整,同时满足不同实体法对诉讼程序的需求。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重要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系统思维是新时代高质量立法的要求,也是《民事诉讼法》完善的基本遵循。采用系统思维方法,对《民事诉讼法》从立法体例、总则统辖功能、分则遵从功能、司法解释补充功能四个角度进行反思并提出完善路径,为立法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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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家法官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