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四位一体"的村民自治新模式是以村党支部为领导核心、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主体、村民委员会为执行主体、村务监事会为监督主体的新型村级治理组织构架。构建"四位一体"的村治新模式,有利于消除村民自治中的不和谐因素,化解村官信任危机,促进村治组织架构中各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当前,要理顺村治新模式中"四驾马车"之间的关系,实现权力的相互平衡与制约,推进基层民主不断完善与发展。

  • 单位
    中共娄底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