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何提升贫困治理效能是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当前我国贫困治理机制多为以政府为中心的单一治理,未能形成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贫困治理是涉及政治、经济、社会问题的复合系统,本质上是要解决不同利益主体的集体行动问题,在借鉴集体行动理论的基础上,基于多中心治理理论从新制度供给、可信承诺和相互监督三个方面去建立和完善贫困治理机制,通过协调各参与主体的利益和行为,完善贫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促进共同富裕。

  • 单位
    贵州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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