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各级法院在2019—2021年关于公司担保纠纷560份裁判文书的统计分析结果显示,司法裁判进路逐渐贴近理论研究,但仍存在分歧与不足,裁判结果存在公司责任泛化倾向。在《公司法》第16条构成法定权限限制规范的前提下,未经决议之担保行为系越权行为,宜衔接适用表见代表(理)之规定解决相关纠纷。未来司法实践应沿此进路完善,明确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情形中无权代理规则的类推适用、相对人的合理审查义务及表见代表(理)要件未得满足时公司的绝对免责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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