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助计划是具有一定组织性、仅对成员开放、风险共担的多方框架协议,蚂蚁金服的"相互宝"是代表产品之一。通过对照分析"相互宝"与其前身"相互保"的相关协议可知,"相互宝"是互助计划发展与监管博弈的产物,在独立性、透明度、赔付和法律认定上存在较大法律风险,其法律风险来源于性质的不确定,应将互助计划定义为信托并纳入监管。论述了互助计划的相关内容,对互助计划协议进行了法律分析,总结了其在当前金融监管下存在的风险,探析了将互助计划认定为信托的必要性。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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