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所谓行贿"黑名单"制度是由交易活动发起方(包括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检察机关查询公共资源交易参与方是否存在行贿类犯罪记录,用以确定其是否具备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资格的一项制度。行贿"黑名单"制度的发展历史:地方创举——全国推广——暂停执行根据目前搜集到的资料,行贿"黑名单"制度最早是由地方检察机关推出的一项创举。2002年,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在全国率先推出行贿人"黑名单",将1998年以来办理的建筑领域贿赂案件纳入行贿资料库中,并向相关单位提供查询服务。在经历多部委、多地区试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