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近代政党政治史上,在代议政治外,还有一条重要的主线,即政党之间的政治协商。这种政党之间的政治协商,至少可以追溯到民国肇建之时。其时进步党一方面是民国初年立宪派力量的一次大集结,另一方面,它又是当时政治协商的两造之一,它与国民党在宪制的各个层面进行了广泛、激烈的协商。进步党的理念虽然相对稳健、温和,但它却缺乏一个坚定的核心领导集团,其整合也非常艰难。进步党虽然是由一群具有相近理念、态度、价值的成员组成,但它在运作上彻头彻尾地是一个失败者,这样的一个“保守党”,其实并没有保守的能力,它的稳健最终并不能转化为国家的政治秩序与法秩序。所以,不难看到,作为近代早期政党的进步党,不仅在对外政治协商方面存在形形色色的问题,其内部政治协商也有极大的问题,而协商民主精神的缺失,则是其中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