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投资协定中MFN条款是否可以适用于争端解决机制、以及是否可以扩大适用于东道国与第三国签署的投资协定中的实体规则,目前并未有明确结论,但对这一问题的解释却有迹可循。随着国际投资政策从促进投资向平衡东道国和投资者权利义务动态变化,对MFN条款适用范围的解释也逐渐从扩大化向限制解释转变。本文从MFN条款适用的仲裁实践、MFN条款核心概念的模糊性及其解释方法、以及国际投资政策新动态的影响角度分析了MFN条款的适用问题,认为我国可以结合自身的投资仲裁实践,不仅在立法层面上促进BIT的重新签订或者进行条约本身的完善,还应在司法层面上采用恰当的解释方法对MFN条款进行充分解释以限制其扩大适用,并警惕过度限制MFN条款适用的做法可能对我国的海外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从而为日后MFN条款的解释提供明确指引。与此同时,我国应当不断改善环境吸引外资,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保障本国主权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