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改革面临诸多深层次矛盾和利益关系的深度调整,厘清容错边界、构建和完善容错免责机制对于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但在地方政府试行容错政策的具体实践中,容错免责边界模糊、线条粗糙,成为制约该机制进一步完善的主要致因,集中表现为容错主体范围存疑、容错内容模糊、容错形式不明确,这严重影响容错免责机制的实际效度。科学界定容错边界必须以"三个区分开来"作为根本遵循,亟待从四个维度发力:一是加快统一性立法工作,二是落实责任清单制度,三是构建细化的指标体系,四是完善容错调节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