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调查2011年3月福岛核事故后山东沿海海产品中的放射性水平,研究福岛核污染对山东沿海海产品的放射性影响。方法依据《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总则》(GB 14883-94)进行样品的采集和预处理,依据《生物样品中放射性核素的γ能谱分析方法》(GB/T 16145-1995)等测量方法进行了测量,依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对居民摄入海产品进行剂量估算。结果山东海域烟台、青岛和威海3地的甲壳类(虾蛄)、海鱼类(鲅鱼)、软体类(乌贼)、植物类(海带)和贝类(毛蚶)共采集15个样品,在甲壳类的虾蛄、海鱼类的鲅鱼的3个采样点采集的样品中均检测出了人工核素137Cs,其他类样品未检出137Cs;所采集的海产品均未检出134Cs。虾蛄样品中137Cs的活度浓度范围为0.0160.026 Bq/kg,算数均值为0.020 Bq/kg;鲅鱼样品中137Cs的活度浓度范围为0.0510.096 Bq/kg,算数均值为0.069 Bq/kg。甲壳类(虾蛄)和海鱼类(鲅鱼)海产品对居民待积年有效剂量分别为3.9×10-6、2.7×10-5mSv。结论 2011年3月日本福岛核事故对山东海域海产品未观察到辐射污染;居民食入上述海产品不会造成过多的剂量负担。

  • 单位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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