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1949年新中国建立之后,养老服务经历了一个曲折发展的过程,归纳起来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49-1977)∶孕育发展阶段基本情况基于计划经济的背景,主要解决部分困境老年人社会照护问题,对于入住养老机构的五保、孤寡对象以及优抚对象等,由政府开办的福利性养老机构提供生活照护型粗放式养老服务。此时的养老服务还不是一个独立的概念和服务形式,包含在社会福利

  • 单位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