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赵某等3人因不服自然资源部作出的《信息公开告知书》,向自然资源部申请原级复议。自然资源部经审理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但3人不服该决定,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庭审过程中,赵某等3人对自然资源部作出的《行政复议通知书》和《行政复议答复书》没有加盖印章提出质疑,不认可其证明效力。此质疑是否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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