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两千多年来历代学者普遍认为,作为华夏诗学开山纲领的诗歌创作理论"六诗"或"六义",风、雅、颂是"三体"(体裁),赋、比、兴、是"三用"(方法)。根据新现代后批判"非构思写作学"和"时空美学"基本原理,我们感到,对"六诗"或"六义"传统经典理解很可能是一种误读。一方面,"风"作为诗歌之美的象征性命名,包含"雅"与"颂",它是诗歌内容题材的三种风格。另一方面,赋、比、兴的真正含义很可能是指诗歌创作中所产生的美的表达章法思维(赋、比)和言语修辞思维(兴)的基本原理模型。这既是艺术创作原理模型,也是艺术审美原理模型。这种猜想有可能颠覆了学术界关于"风"和"比""兴"的传统理解和阐释,其意义在于,揭示了中华传统文化在2000多年前不仅最早揭示了诗歌、艺术的形象思维的基本原理,也最早揭示了审美思维过程的基本原理模型。如果此猜想能够成立,可能首次建构起新现代后批判主义的"实践哲学"的基本原理。文章采用中西音法、字法词源学的思维现象学方法对上述观点的基本内涵进行了一种可能性的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