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当前,新就业形态已成为劳动力市场就业岗位的重要来源,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受益于新就业形态。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全国职工总数为4.02亿人左右,其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随着平台经济迅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人数增多,维护劳动者权益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唯有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引导相关企业提供良好保障,平衡好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才能促进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持续发挥促经济、稳就业的重要作用。本期策划将透过各地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看法院是如何抽丝剥茧,厘清新就业形态的各种法律关系,也通过专家的分析,了解当前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现状,并为未来形成更加全面的保护制度提供建设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