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诞生以降,学界对其之研究一直没有停止,然鲜有从法经济学的视角将其审视。立足于法经济学的基础原理,以成本收益的分析方法重新揭示了既定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存在的弊病,即无法填平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以及对侵权行为的吓阻不足。同时从博弈论、社会成本问题、知识产品的经济特性三个维度论证惩罚性赔偿的合理性。最后借助简易的经济模型和数学公式对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之适用范围、数额与倍数进行计算,希冀能够解读法学宏大语境下的只字片语,力求驭繁以简,助益实现法治社会之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