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出,即便是制定了《食品安全法》其安全形势并未有根本性改观。究其原因,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存在着权力过于分散,过于依赖于行政协调手段执法,依赖于通过立法来对食品概念进行界定,导致执法对象混乱等原因。要解决这一困局应有效的利用制度内的资源并利用体制外的有效社会力量予以推进,形成体制内外的整合共同推进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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