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基本案情p某某为外籍人员且未在国内注册企业,不具有申报进口货物的主体资格。p某某与H省某公司h某某、天津某公司l某某取得联系,三人商定将该贸易形式表现为天津某公司委托H省某公司进口“铁矿”,并由天津某公司代p某某向H省某公司支付定金并在国内代销。2019年8月16日,H省某公司在p某某的指使下与外商签订了两份国际贸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