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培训之名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构成非法经营罪

作者:黄伯青; 李洁
来源:人民司法, 2023, (14): 34-38.
DOI:10.19684/j.cnki.1002-4603.2023.14.001

摘要

<正>【裁判要旨】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证监会核准,设立公司,招募未取得相关从业资格人员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具有刑事违法性和刑罚当罚性,应予刑事评价,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定该犯罪行为时,可以从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概念入手,全面剖析我国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市场准入标准,借助证监会出具的行政认定函这一关键证据准确界定行为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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