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利侵权中,虽然已经在现有法条中较为明确地规定了侵权数额如何确定的事项,但仍存在着举证难、赔偿额确定难、法定赔偿一般化等争议区域的存在。本文在结合美、德两国规定的对比和实务应用中正在采用的计算方式中,对专利侵权的计算方式提出了一些建议。只有合理确定了赔偿数额,才会让人们更加积极地去维权,才可以更好地营造良好的知识传播氛围,才能更好地促进知识创新、知识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