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的增加,出现了同性同居伴侣通过辅助生殖技术生育和抚养子女的情况,并且在司法实践中已经有同性同居伴侣争夺子女抚养权的案件。以目前仍在诉讼程序中的“同性伴侣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为基础,探讨了同性同居伴侣共同生养子女的相关问题,并提出了对同性同居伴侣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建议。同性同居伴侣在共同抚养子女的过程中,应该充分保护子代权益;发生子女抚养权争议时,建议将儿童利益最大化作为抚养权认定的首要原则;另外,通过“互惠体外受精”的方式生育的同性伴侣,在抚养权认定过程中,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也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和参与子女成长的权利,建议结合子女意愿采取对子女成长最有利的抚养方案。

  • 单位
    北京协和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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