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政府采购活动以《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为主要依据,我国在政府采购法律责任中,已经形成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位一体的法律责任承担体系,但对我国政府采购法律责任的具体内容进行研究后不难发现,规制我国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法律规定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并且责任划分问题存在较大的漏洞,追责制度也不完善。这就导致在我国政府采购中会出现一定的法律风险,因此如何明确政府采购法律责任,就成为了当前政府采购法所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