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行财政监督制度对从制度上、源头上治理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我们需根据公共财政框架下监督职能转变的特点和规律,围绕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的监督;围绕预算编制、执行的制衡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围绕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实行全口经预算管理的监督,以确保从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源头上遏制权力失控、资金滥用等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