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污泥焚烧是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污泥减量化技术。依据GB 5085.1-2007至GB 5085.6-2007等相关规范,对合肥东方热电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掺烧污泥飞灰和炉渣属性进行了分析和鉴别。鉴别结果表明,燃煤热电厂锅炉掺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比例在不高于6.7%的情况下,飞灰和炉渣均不具备危险废物特性,可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同时,焚烧飞灰和炉渣pH较高,已接近《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标准限值,故飞灰和炉渣综合利用时应选择对pH值要求较低的综合利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