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史学月刊》现行注释规范,除"读史札记""笔谈"栏目为"文中夹注"外,其他均采用页下注格式。其注释序次是每页重新编号。现分图书、期刊、报纸、未刊文献、网络资料等分别加以说明。1.图书征引图书的基本项目及顺序:①责任者;②书名;③卷册数;④出版地、出版者及出版时间;⑤页码。同一著作自第二次征引始,省去出版者及出版时间,翻译图书同时省去译者。表示页码范围的连接线,用波浪线"~"。(1)责任者。如果是撰著,在姓名后直接加冒号,如果是编、校注等其他形式,需在姓名后加编、校注等字样;责任性质不同的责任者,中间用逗号隔开;责任性质相同的两个或三个责任者,中间用顿号隔开;有三个以上责任者时,只取第一责任者名字,其后加一"等"字。责任者为机构、团体时,表示方法与个人责任者同。外文著作的中译本不须标明原著者的国别;翻译者作为第二责任者置于汉译姓名之后。例1:胡绳:《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上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5页。例2:朱维铮主编,李天纲、陆永玲、廖梅编校:《马相伯集》,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