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环境问题既有技术根源,又有制度根源。即使在完美市场经济条件下,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也无法自动实现,政府环境政策的补救和干预必不可少。然而,环境政策与其他政府干预相比具有独特性和复杂性;应该更加注重"费用/效果"的优化。环境经济学的分析表明,环境政策的干预必需讲求代价,降低社会成本,否则不能说明干预是成功的,甚至是政府失灵的一种表现。生态环境制度需要科学全面地加强。政府的环境政策应该具有规定包括全部社会价值的市场价格的意义。生态环境制度应该体现包括配置效率和动态效率在内的效率优化。要积极完善环境保护领域的市场机制,透过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推进环境资源管理和发展走向市场化。这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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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