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合作医疗在中国由来已久,曾被世界卫生组织赞誉的农合制度先后经历了萌芽、成型、发展、衰退、恢复和重建六个阶段。在广受诟病的医疗改革背景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制度设计、运营监管、费用治理等环节还停留在政策调整阶段。尤其是农村医疗卫生费用激增和农民看病报销流程繁杂等迫使新农合实现由政策调整向制度构建的方向转变。但在新农合制度化培育过程中,不但要构建权威有序的制度体系,还要重点实现医疗费用治理创新。把新农合医疗费用治理嵌入新农合制度构建始终,主张构建新农合制度化的费用标准,规范新农合费用支付补偿程序,强化新农合服务供方控费责任,构建医、药双中心费用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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