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层面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制度的重要环节和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结果将更加倾向于降低精度、多维呈现,使用方面弱化区分,增加学生个性发展与招生学校的匹配性。遵循此原则,北京市2016年开启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质性改革,制定了《北京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方案》要求面向全体初中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将在2019年用于校额到校学生校内选拔使用和高中学校招生参考使用。北京市新方案坚持育人为本的基本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导向性、操作性更强,实施以来发挥了积极的导向作用。目前分类制定"结合"的政策、建立以校为本的评价机制和完善表现性评价方法的使用应成为重点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