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深度数字化的元宇宙时代,去中心化的数字身份系统导致公民的身份认同困境。只有承认公民身份的数字化重塑,建立数字公民与数字平台、数字政府之间的连接关系,才能构造一个民主有序的数字秩序共同体。在实践逻辑上,数字技术赋能公民身份数字化转型,国家和平台的数字权力压制助推数字公民身份出场。在理论基础上,自由主义强调公民权利的自主性与自发性,为了促进人的数字化自由发展,需要实现“数据人”向“数字公民”的自由化转轨;共和主义的核心在于培养公民美德与塑造公共生活,多元开放的数字空间在公民权利与数字权力之间架构起商谈沟通桥梁,促进形成数字公共领域。未来的数据治理应该遵循数字人权保障的价值目标,加强数字公民身份的权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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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家行政学院; 中共中央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