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河湖治理是典型的公共事务顽疾问题。河湖长制是我国当下水环境治理机制的创新探索。运用制度理论和自然资源管理理论,对河湖长制的运行实践,从体制、机制与技术三个层面的匹配程度进行系统研究。在制度设计层面,河湖长制具有四个方面的特征:以流域的自然属性(流域空间)为基本管理单位、一体化管理、动态管理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制。在运行机制层面,河湖长制具有发现、反应、督查和责任四类机制。在技术层面,现代信息技术、数据技术和图像技术的发展,为河湖长制的运行提供了技术支撑。本文研究结论是河湖长制在实践运行中体制、机制与技术三者匹配程度较低,导致治理效能不高及治理效果难以持续。建议以河湖长制为平台,将体制、机制与技术进行连接与匹配,以实现河流湖泊的长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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