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出台,为家庭教育的实施、评价等提供了借鉴。通常认为,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随着时代发展,家庭教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更是我国基础教育一个很重要的课题。通过分析家庭教育之内涵、理清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关系,指出二者的实施教育环境不同、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关系不同、教育者自身条件不同、确定培养目标的依据不同、教育内容不同、教育方法途径不同,进而提出了家庭教育的任务目标和开展原则,主要包含动态性、长期性、持续性、多样性、反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