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980年教育部和国家民委在《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凡是有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民族,应使用本民族的语文教学,学好本民族的语文,同时兼学汉语文。"以来,全国在有语言文字的藏、蒙、维、哈萨克等民族地区,逐步恢复了"双语"教学工作,如何在双语环境下实施音乐课的教学是本文论述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