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化法治的国家中行政权力占主导地位,如何能有效将行政性权力规范在法治的框架内,提高效率的同时符合公平正义的价值观,自由裁量权即是被关注的重点,然而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内在范围扩大逐步使得行政主体实现行政目手段的多样化,在实践中出现的滥用权力的情况本身就是对于自由裁量权的模糊,由此是需要进一步探讨完善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模式及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