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发展过程中出现损毁、私占、偷盗、竞争性破坏、押金账户缺少监管和用户信息泄露等问题,亟待加强对企业和用户双方的监督与管理。既有法律框架对新型经济模式涵盖不足,行政监督主体职责划分不明确,行业标准规范约束力不够,难以达到监管成效。为推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有序发展,需要打破固有的监管模式,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为此应健全信用管理制度,明确信用监管主体,加强信用记录建设,促进信用信息共享,实施联合奖惩措施,运用大数据平台等技术创新,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进入良性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