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销售方因为促销或降价等各种原因,在价格方面给予采购方一定比例或一定金额的优惠,形成合同折扣。按现行准则的规定,合同折扣应当视具体情况,在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之间进行分摊。但在实务工作中,因合同折扣也涉及增值税额的处理,从成本效益原则、重要性原则等方面考虑,同时也借鉴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时对"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账务处理方式,可对其进行灵活性的简易方法,分别采用全额分摊法、成本分摊法与单独记账法进行账务处理。本文以采购方的账务处理为例,分别对其进行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