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津政办发[2018]66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支持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在津发展的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8年12月28日关于支持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在津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完善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大力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现制定以下政策措施:一、支持金融机构落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