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海洋法法庭特别分庭在"毛里求斯与马尔代夫海洋划界案"中面对的是一个同时涉及陆地主权归属和海洋划界问题的"混合争端"。然而,查戈斯群岛的主权归属争端竟未能阻止分庭行使对海洋划界争端的管辖权。"查戈斯仲裁裁决"和"查戈斯咨询意见"没有解决查戈斯群岛的主权争端。分庭以一种暗度陈仓的方式移除了这一行使管辖权的障碍。分庭在查明查戈斯群岛主权争端是否存在的过程中评估并否定了当事一方主张的有效性,从而得出主权争端不复存在的结论。分庭的做法超出了查明争端是否存在的管辖权的正当界限,已然构成了对主权争端的解决。鉴于该主权争端涉及第三方,分庭的做法还违反了公认的"货币黄金案原则"。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