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一种程序性权利,既有保障患者人身不受损害的工具性,也有其作为一种独立权利的价值。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案件不必然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在没有人身损害时不能忽视患者知情同意权受到的损害。知情同意权是该类案件的首要的直接损害,人身损害是该类案件的第二位的间接损害。即使没有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医方也应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损失或赔礼道歉可以作为承担责任的方式。